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去年購置住宅物業人士當中,超過九成屬首次置業,考慮到買賣或轉讓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自2010年都未有調整,決定對此作出調整,主要目的是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單位,但1000萬元以上的從價印花稅維持不變。有關調整將按今日在憲報刊發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預計這項措施將會令3.7萬名買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約19億元。


香港特區政府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去年購置住宅物業人士當中,超過九成屬首次置業,考慮到買賣或轉讓住宅及非住宅物業須繳付的從價印花稅(第二標準稅率)的稅階,自2010年都未有調整,決定對此作出調整,主要目的是減輕一般家庭首次置業的負擔,特別是中小單位,但1000萬元以上的從價印花稅維持不變。有關調整將按今日在憲報刊發的《公共收入保障令》即日生效,預計這項措施將會令3.7萬名買家受惠,政府每年因而少收約1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