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範網絡主播從業行為,加強職業道德建設,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今天(6月22日),國家廣播電視總局、文化和旅遊部共同聯合發布《網絡主播行為規範》。「規範」共包括十八條,涵蓋「網絡主播應當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輿論導向和價值取向,崇尚社會公德、恪守職業道德、修養個人品德,堅持健康的格調品位,自覺擯棄低俗、庸俗、媚俗等低級趣味,自覺反對流量至上、畸形審美、‘飯圈’亂象、拜金主義等不良現象,自覺抵製違反法律法規、有損網絡文明、有悖網絡道德、有害網絡和諧的行為,應當引導用戶文明互動、理性表達、合理消費,共建文明健康的網絡表演、網絡視聽生態環境」等重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