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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互聯網巨頭臥榻不保:監管風暴即將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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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新浪科技 

作者:鄭峻

去年2月,美國眾議院召開反壟斷聽證會;反壟斷委員會主席、羅得島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西西里尼(David Cicilline)直接對互聯網巨頭隔空發炮,“記著我的話,變革就要來了,立法即將來臨”。

醞釀籌備數年之後,美國科技行業的反壟斷新法律終於要落地了。一場可能席卷整個互聯網行業的監管風暴,正在降臨到谷歌亞馬遜蘋果和Facebook等科技巨頭身上。

監管風暴即將降臨

“我的平台,我說了算”,長期以來,互聯網巨頭們在自己占據市場主導的網絡平台上,從用戶流量獲取到功能權限設置,都明里暗里地偏向自家的產品與服務,對不滿自己平台規則的競爭對手實施懲罰甚至禁入。這已經成為美國乃至全球互聯網都司空見慣的現狀。

過去十年時間,互聯網世界的馬太效應越來越明顯。一方面,幾大巨頭們在各自領域打造了占據了主導份額的互聯網平台,不斷推出包羅萬象的全生態產品與服務,牢牢吸引著絕大多數用戶與數據。他們的財務業績與股價市值急劇增長,蘋果、谷歌、亞馬遜的市值先後突破萬億甚至是兩萬億美元。

而另一方面,諸多規模較小的互聯網公司卻面臨著雙重競爭劣勢。他們不僅財力與體量都無法與網絡巨頭抗衡,還要在巨頭們打造的平台上,按照巨頭製定偏向自己的遊戲規則,與包括巨頭產品在內的諸多對手激烈競爭用戶。

過去幾年時間,Spotify、Yelp、Sonos、Yelp、Epic Games等諸多互聯網軟硬件公司已經對各自領域的平台巨頭積怨頗深。他們先後在美國和歐洲等地,對蘋果、谷歌等科技巨頭製定的平台規則提出投訴,要求監管部門展開反壟斷調查,甚至是親自起訴對簿公堂。

而這一切,終於有望在2022年迎來巨變。如果一項名為《美國創新與選擇在線法案》(American Innovation and Choice Online Act)的劃時代法案最終在美國參眾兩院得以通過,最終由總統拜登簽字生效,那麽醞釀數年的互聯網監管反壟斷風暴終將落地。受到直接影響的,就是谷歌、蘋果、亞馬遜等科技巨頭;他們在自家平台上的市場競爭行為將面臨著嚴格的監管約束。

這項法案的監管對象就是那些占據主導地位的數字化平台,意在規範平台競爭準則,創造平等競爭環境,禁止互聯網巨頭在他們自己的平台上偏向自家產品與服務,從而為諸多中小競爭對手創造和拓寬業務增長空間。

簡單的說,這項法案就是要捆住巨頭們無所顧忌四處拓展的競爭觸角。不過,美國立法者們還擴大了該法案的監管範圍,將TikTok這樣大受歡迎的社交短視頻平台也納入其中,強調了互聯網巨頭平台不得與美國政府認定可能會有國家安全威脅的公司共享數據。

美國喬治城大學法學院教授、布魯金斯學會科技創新中心主任馬克·麥卡錫(Mark MacCarthy)寫道,這一法案經歷了漫長的立法過程,意在為公平競爭打造一個有吸引力的新原則,即一個數字化平台不應該偏向其關聯公司產品,與平台上的依賴企業用戶進行競爭。


兩黨達成罕見共識

盡管美國監管部門和立法部門醞釀這一監管草案已有數年時間,但正式起草提出則是過去一年的事情。今年1月20日,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會以16比6的表決結果,通過了反壟斷委員會主席、明尼蘇達州民主黨聯邦參議員艾米·科隆布查(Amy Klobuchar)起草的這一法案,從而為該法案進入參議院正式投票表決開啟了綠燈。

經過5個月的征求意見和修訂之後,這項法案終於有望在本月進行正式表決。按照美國參議院的立法流程,一項法案需要得到60位參議員的支持,才能結束立法辯論程序,正式進行參議院全體表決。由於兩黨高度對立,拜登政府的基建、控槍、墮胎、平權等諸多重要法案都因為無法達到60票的門檻,而在辯論過程中陷入泥沼,無法進入表決過程。

不過,科隆布查本人對這一法案通過辯論過程充滿信心。她在周末公開表態,“如果拿不到60票(意味著至少要獲得10位共和黨參議員支持),我們是不會對此要求投票的。”科隆布查之所以對此充滿信心,是因為這一法案也得到了共和黨參議院領袖以及諸多共和黨人的支持。

共和黨在參議院資歷最深的艾奧瓦州聯邦參議員查克·格拉斯利(Chuck Grassley)是這項法案的共同提出者,他也在公開力挺這一法案。已經88歲高齡的格拉斯利甚至呼籲參議院多數派領袖、紐約州聯邦參議員舒默(Chuck Schumer)盡快進行投票,“我們需要在6月通過這一法案,我們需要盡快在參議院進行投票”。

與此同時,美國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去年就通過了相關法案,近期也在準備進行正式表決。只要兩院分別通過一致法案,即可送至總統拜登簽字生效。拜登已經明確表示,自己支持並且會簽署這一法案。

盡管兩黨在其他議題上幾乎爭鋒相對,但互聯網反壟斷問題卻是兩黨為數不多擁有諸多共識的議題。雖然出發點有所差別,但兩黨諸多議員們都對互聯網巨頭們有著諸多不滿,都希望通過反壟斷以及其他立法,遏製谷歌、Meta等巨頭們日益膨脹的經濟與政治影響力。

中小企業翹首以待

顯而易見,這項法案的直接受益者就是那些巨頭們的小競爭對手們。他們已經對這一法案期待多年。本周一,數十家美國互聯網企業和行業機構聯名致函美國參議院,呼籲國會盡快通過這一新的反壟斷法案,立法精致亞馬遜、谷歌、蘋果和Facebook等互聯網巨頭偏向自家的產品與服務。

聯名上書的不僅包括了Yelp、Spotify、Sonos、DuckDuckGo等科技互聯網公司,也包括了美國書商協會(American Booksellers Association)、美國獨立企業聯盟(American Independent Business Alliance)、小企業崛起(Small Business Rising)等行業商會。

這些互聯網公司和行業協會在聯名函中表示,參議院的反壟斷法案是“適度合理”的,針對“那些最大網絡平台證據確鑿的濫用競爭行為”。他們呼籲兩黨通過這一法案,對反壟斷法案進行更新,給予小企業競爭的空間。

另一方面,科技巨頭們也沒有坐等著枷鎖上身。亞馬遜、蘋果和美國商會(Chamber of Commerce)等大企業和大商會正在加緊遊說和公關,試圖在最後時刻阻止這一直接針對互聯網巨頭的監管新法。代表科技巨頭利益的美國商會同樣致函美國參議院,稱這一法案“具有誤導性”,可能會“給美國經濟的重要領域依次帶來衝擊”。

科技巨頭們的反對理由一如既往。他們認為這一法案會阻礙他們保護用戶的隱私和安全,影響他們完善Amazon Basics和谷歌地圖這樣的平台自有產品與服務,從而最終損害到美國普通消費者的利益。

代表科技巨頭利益的美國進步商會(Chamber of Progress)發表聲明表示,Yelp和Spotify這些企業擁護這一法案並不令人奇怪,因為這項法案就是為了提振他們的。但這項法案會打擊到那些受到消費者歡迎的產品,尤其是亞馬遜Prime會員服務、谷歌地圖、蘋果應用商店等等。”美國進步商會更在互聯網上投放廣告,點名指責科隆布查要毀掉Amazon Basics這樣物美價廉的亞馬遜自有品牌產品。

不過,消費者維權機構消費者報告(Consumer Report)公開支持科隆布查。他們發表聲明稱,科隆布查和格拉斯利的這一法案旨在“重設科技巨頭、消費者以及小企業之間的力量平衡版圖。”

科技巨頭加緊遊說

科技巨頭們顯然對這一法案極為不滿。亞馬遜上周發表聲明表示,這一法案可能會會危害到美國消費者最喜歡亞馬遜的兩點:巨大的產品選擇以及低廉的價格;而這兩點都是因為亞馬遜向第三方銷售夥伴開放平台以及承諾在Amazon Prime服務下提供快速免費遞送才成為可能的。

亞馬遜更加不滿的是,這一法案規定“需要監管的零售業巨頭”標準是市值超過5500億美元,這無疑是在直接針對亞馬遜,因為沃爾瑪和Target等其他零售巨頭都沒有達到這一市值標準。

占據美國電商市場份額超過55%的亞馬遜警告說,如果法案最終通過,那麽亞馬遜可能會面臨巨額罰款,這會讓他們沒有理由承受風險運營第三方開放電商平台,最終平台上數以十萬計的小賣家利益也會受到損害。

針對亞馬遜的不滿抗議,科隆布查辦公室回擊表示,“公眾應該相信誰?是那些受到影響的小企業,還是那個對法案的影響說謊,長期扼殺小企業競爭的美國最大的電商巨頭?”

今年年初,參議院司法委員會委員、得克薩斯州共和黨聯邦參議員克魯茲(Ted Cruz)對這一監管法案投了支持票。隨後蘋果CEO庫克主動聯系了克魯茲,在兩人的直接通話中對這一法案表達了自己的擔憂。據克魯茲表示,庫克擔心這一法案會提升蘋果的隱私保護難度,在未來難以有效保護消費者的數據與隱私。

令庫克更為擔心的是,在這個《美國創新與選擇在線法案》之後,科隆布查還有一個專為蘋果和谷歌兩大巨頭量身定製的反壟斷法案。該法案將禁止蘋果和谷歌的應用商店強製開發者使用平台支付系統,並禁止應用商店對違規的開發者進行下架懲罰。這無疑會直接動搖到iOS生態的核心基石。Epic Games和蘋果圍繞著應用商店的訴訟大戰還在上訴之中,這起訴訟直接關系到蘋果應用商店的控製權。

過去幾年,面臨著日益沉重的反壟斷壓力,科技巨頭們也不惜重金地在華盛頓特區進行遊說。亞馬遜、Meta和谷歌這些互聯網巨頭不僅雇傭了大量前曾經在國會和聯邦政府任職、人脈頗廣的人員來負責打理政府關系,更每年投入超過千萬美元進行遊說,通過各種方法影響著美國立法過程,是美國國會遊說投入最多的企業。

公開數據顯示,2021年亞馬遜和Meta分別在政府遊說方面投入了2030萬和2010萬美元,各自都創下了政府遊說的投入新高,2020年他們的投入分別是1880萬美元和1970萬美元。而谷歌和蘋果去年則分別在政府遊說方面投入了960萬美元和650萬美元。

監管風暴醞釀多年

實際上,這場針對互聯網巨頭們的反壟斷風暴已經醞釀多年,前後延續了美國三任總統。在奧巴馬政府的最後時期,美國聯邦政府就已經開始籌備對科技巨頭們的反壟斷調查。

而特朗普政府時期,他與互聯網巨頭們的關系更是降到谷底。特朗普多次威脅要對亞馬遜、谷歌以及Meta采取嚴厲的監管措施。在他任職期間,兩大反壟斷機構美國司法部和聯邦貿易委員會(FTC)相互分工,對谷歌、蘋果、亞馬遜和Facebook這四大互聯網巨頭展開了為期兩年的反壟斷調查。

2020年底,美國司法部和FTC先後對谷歌和Meta提出了反壟斷訴訟,指控這兩大巨頭通過非法商業操作,擴大自己在市場的主導優勢,阻礙競爭和扼殺對手;FTC甚至要求分拆Meta旗下的Instagram和WhatsApp。這是自微軟Windows反壟斷案件以來,美國二十多年來最高規格的反壟斷訴訟。

隨著美國政府進入拜登時代,互聯網反壟斷風暴並沒有因此停止。拜登延續了對互聯網巨頭的強硬監管態度,先後委任了一批積極主張打壓與限製互聯網巨頭的強硬派學者們。

去年,拜登先是委任哥倫比亞大學教授吳修銘進入美國國家經濟委員會,擔任科技與市場競爭政策的總統特別助理。其次,他又令人驚訝地提名年僅32歲的哥倫比亞大學女學者麗娜汗(Lina Khan)出任FTC主席職位,把這個最重要的反壟斷位置交給了這位因為主張打壓亞馬遜而一舉成名的激進派學者。而後,美國司法部反壟斷部門負責人的職位也交給了知名反壟斷鷹派律師坎特(Jonanthan Kanter)。

值得注意的是,麗娜汗和坎特的提名確認並沒有受到參議院共和黨人的抵製,兩人的參議院提名確認投票結果都是69:28(吳修銘的任命不需要參議院確認)。顯然,加強對互聯網巨頭的監管,遏製他們不斷膨脹的經濟與社會影響力,已經成為美國政界兩黨過去幾年的共識。


反壟斷立法必須更新

一方面是行政分支對科技巨頭發起反壟斷調查和訴訟,另一方面則是立法分支積極改寫反壟斷法律。2020年7月,民主黨主導的美國眾議院召集蘋果、亞馬遜、谷歌和Facebook四大巨頭的CEO進行了互聯網監管的聽證會。聽證會的兩大焦點問題就是互聯網巨頭阻礙市場競爭和主導網絡話語權。

2020年10月,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頒布《數字市場調查報告》,具體列出了四大科技巨頭的壟斷行為:亞馬遜濫用自己電商平台的優勢,阻礙潛在對手與自己競爭;蘋果壟斷了iOS應用市場,向開發者收取過高傭金;Facebook為了維持和擴大壟斷地位,連續收購了Instagram和WhatsApp這樣的潛在競爭對手,更直接復製Snapchat和Tiktok等競爭對手的特色功能。

眾議院反壟斷調查報告更為重要的意義在於,明確要求修改美國反壟斷法律,推翻伯克和芝加哥學派確定的反壟斷監管基石。此前美國反壟斷監管法律的基本判斷標準是以消費者為重心,即壟斷是否影響到了消費者的經濟利益。美國眾議院調查報告建議國會重新擬定反壟斷法律,以適應互聯網時代的新變化,將壟斷判斷標準改為以行業競爭為重心,即壟斷是否影響到行業其他競爭對手的創新。

去年2月,美國眾議院反壟斷委員會主席、羅得島州民主黨聯邦眾議員西西里尼(David Cicilline)召開反壟斷聽證會,直接對互聯網巨頭隔空發炮,“記著我的話,變革就要來了,立法即將來臨。”去年2月的這一聽證會為美國參眾兩院的一系列反壟斷立法奠定了基礎,包括了此次科隆布查提出的《美國創新與選擇在線法案》。

科技巨頭如今的影響力已經超越了一個多世紀之前,石油、鐵路等傳統行業巨頭的那種壟斷。從某種意義來說,如今的蘋果、谷歌、亞馬遜和Facebook可以類比於一個世紀之前的幾大家族:洛克菲勒(石油大亨)、摩根(金融大亨)、範德比爾特(運輸大亨)、卡內基(鋼鐵大亨),都在各自行業占據著無可撼動的主導地位。但相比傳統行業壟斷巨頭占據資源和產能,互聯網時代的巨頭們主導的是數據和算法。誰控製著用戶數據,誰就控製著市場。†

相比此前的不可持續的實體資產,如今的用戶數據具有更大的價值。而且數據是永續的,用戶在使用產品時會不斷生成新的數據,大量的數據持續推動算法提升,繼續擴大巨頭們的主導優勢。蘋果、谷歌、亞馬遜和Facebook同樣也是AI領域的巨頭,他們控製著用戶的網絡入口,掌控著用戶社交聯絡、消費購物、興趣愛好等幾乎所有的數據。

《美國創新與選擇在線法案》的共同起草者、共和黨參議院資深領袖格拉斯利這樣解釋反壟斷立法的必要性,“多年以來,科技巨頭們在不斷擴張與演變,但美國的監管法律卻一直沒有更新,以確保這些公司能夠公平競爭。這些科技巨頭已經變成了每日生活和全球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份額還在不斷增長,控製著我們在互聯網所看到的信息和互動的方式。(我們)必須通過立法,讓科技巨頭們承擔起區別對待行為的後果。這項法案將創造一個更加公平的競爭環境,確保小企業也可以與這些巨頭平台展開競爭。”

編輯/har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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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美國互聯網巨頭臥榻不保:監管風暴即將降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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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經新聞常見問題 FA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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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銀色債券以債務工具於中央結算系統(CMU) 作清算及儲存 ?

根據銀色債券發行通函,若客戶經配售銀行申請銀色債劵,所分配的銀色債券會以債務工具於中央結算系統(CMU)作清算。

甚麼是債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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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我經銀行IPO申請獲分配的通脹掛鈎債券以債務工具於中央結算系統(CMU) 作清算及儲存?

根據通脹掛鈎債券發行通函, 若客戶經配售銀行申請該債劵, 所分配的債券會以債務工具中央結算系統(CMU)作清算,及在銀行的債券買賣服務透過場外交易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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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構投資產品是涉及衍生工具的投資產品,其回報﹑到期金額及/或其結算方法是參照1) 任何一項或多於一項的參考資產的價格、價值或水平的變動; 及/或 2) 任何事件的發生或不發生而釐定。

有哪些資產屬於要約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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